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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签证为永久签证, 面向有意在澳大利亚经商的高层次企业主或共有企业主。

澳大利亚内政事务部于2021年7月1日终止了这一签证。如果您是在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7月1日期间被提名商业人才签证(子类别132), 请参见下文了解提名要求。

您必须:

  • 在联系方式有变时通知维多利亚州政府
  • 积极参与维多利亚州政府开展的任何问卷调查活动

在签证期的头两年内,您必须每6个月与维多利亚州政府技术及经商投资移民处的一名代表会面。

  • 会面将以面对面(包括实地考察)或线上形式进行
  • 您可以使用此“联系我们”表单与维多利亚州政府技术及经商投资移民处的代表联系
    • 代表将帮您对接与您业务相关的维多利亚州政府服务和项目

签证批准满2年时,您必须填写内政事务部的1010监管表。您需要通过此表格得到维多利亚州政府对您商业活动的背书。因此,与我们保持联系十分重要。

您必须:

  • 回答维多利亚州政府关于您在维多利亚州经营业务的相关问题
  • 配合维多利亚州政府对您的企业进行实地考察
  • 提供证据证明您积极参与了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

您不能更改拟开展之商业活动的性质。如有更改,维多利亚州政府可撤回对您签证提名的支持。

如需更改拟开展的商业活动,则必须事先征得维多利亚州政府的书面同意。

在获得签证的头24个月内,您必须在维多利亚州居住至少6个月。请参见下方具体含义部分中对“在维多利亚州建立住所并居住”的具体含义。

州提名不能从一个州转到另一个州。

您必须符合所签《提名条件表》中的条件。

《提名条件表》有以下语言版本可供下载:

若您在2021年1月4日之前被提名,您可索要一份提名条件的副本。

某些字眼和短语的特定含义,请参考英文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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