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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为永久签证, 可让您继续在澳大利亚从事投资和商业活动。您必须获得州政府或领地政府的提名。

资格要求

签证条件

欲知您是否符合本签证条件,请详阅内政事务部商业创新与投资(永久)签证(子类别888)的签证要求。

维多利亚州提名条件

维多利亚州签证提名有效期为三个月。向内政事务部递交签证申请时,敬请考虑这一点。

临时签证提名义务

由维多利亚州政府提名并持有临时签证的申请人,必须证明其符合接受维多利亚州提名时约定的提名条件。例如,在临时签证期间,您必须持有总值至少500万澳元且为维多利亚州带来经济效益的合规投资。

合规投资

您必须证明,您在临时签证期间持续持有为维多利亚州带来经济效益的合规投资。 

若您向内政事务部递交临时签证申请是在2015年7月1日之前,则您的投资必须符合以下一个或多个要求:

  • 维多利亚州政府债券:对维多利亚州政府债券投资150万澳元或以上满四年
  • 管理基金:基金的选定投资包含了在维多利亚州的投资
  • 私人公司:在位于维多利亚州的私有(私人)公司投资150万澳元或以上

若您向内政事务部递交临时签证申请是在2015年7月1日当日或之后,则您的投资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风险资本与成长型私募基金(VCPE)投资 - VCPE基金在维多利亚州积极寻找投资项目或VCPE资金提供者在维多利亚州拥有办事处
新兴公司和余额投资 - 选定投资中包含了在维多利亚州的投资或管理基金的提供者在维多利亚州设有办事处

对维多利亚州的承诺

您应证明自己承诺在维多利亚州居住和投资。 

至于如何证明这一承诺,维多利亚州政府持灵活态度。我们知道实际情况会因人而异,因此我们会全面考虑各种因素,诸如:

  • 是否在维多利亚州建立了住所
  • 在维多利亚州及澳大利亚其他州/领地的逗留时间
  • 配偶/伴侣和子女是否在维多利亚州居住、学习或工作
  • 为日后在维多利亚州定居所采取的措施。例如,购买房产、为子女办理未来就读学校的入学手续 
  • 其他相关因素,如除合规投资外在维多利亚州开展的额外商业或投资活动

注:您无需证明上述所有因素

兹举例说明可考虑的证据:

  • 租赁协议
  • 房产所有权文件
  • 子女在维多利亚州学校的入学手续
  • 航空公司文件,显示在维多利亚州逗留的时间
  • 在维多利亚州使用的公寓、酒店、租车公司及其他服务的收据
  • 承诺声明, 说明在维多利亚州的居住安排
  • 在维多利亚州从事额外商业/投资活动的证据

上述仅为部分范例; 对于哪些证据可用以证明您对维多利亚州的承诺, 维多利亚州政府持灵活态度

申请流程

在正式申请签证前,您应先申请维多利亚州签证提名。向维多利亚州政府申请签证提名共有两个步骤:

第1步:申请签证提名

您需注册成为本网站用户,然后填写商业创新与投资签证(子类别888)重大投资者类别申请表。

您需准备以下申请文件, 并根据要求上传:

  • 商业创新与投资(永久)签证(子类别888)提名条件表
  • 代理/代表委托书(若适用)
  • 若您满足新冠特许权的要求,请在线上申请表中提供关于您如何满足相关要求的信息
  • 您所做合规投资给维多利亚州带来经济效益的证据

若您向内政事务部递交临时签证申请是在2015年7月1日之前

  • 维多利亚州政府债券:债券持有证书复印件
  • 管理基金:管理基金服务提供商出具的信函,详细说明所投资的维多利亚州资产;或注册管理投资计划的管理机构出具的持有声明
  • 私人公司投资:ASIC出具的当前和以往的摘要

若您向内政事务部递交临时签证申请是在2015年7月1日当日或之后

  • 注册管理投资计划的管理机构提供的持有声明
  • 基金管理机构出具的信函,说明投资给维多利亚州带来的经济效益

若您在临时签证期间更换过合规投资,请确保申请文件中包括所持有之全部合规投资的证据。

承诺在维多利亚州居住的证据

兹举例说明可考虑的证据:

  • 租赁协议
  • 房产所有权文件
  • 子女在维多利亚州学校的入学手续
  • 航空公司文件,显示在维多利亚州逗留的时间
  • 在维多利亚州使用的公寓、酒店、租车公司及其他服务的收据
  • 承诺声明,说明在维多利亚州的居住安排

上述仅为部分范例;对于哪些证据可用以证明您对维多利亚州的承诺,维多利亚州政府持灵活态度。

所有表格均可从支持文件和表格页面下载

签证提名办理

重大投资者签证提名申请将享受优先办理。自填写并递交签证提名申请之日起,可在十个工作日内获知办理结果

补充信息

若需更多信息来评估您的申请,我们会与您或您的代理(若适用)联系。

提名结果

我们会以电邮方式向您或您的代理(若适用)通知签证提名申请结果。

第2步:递交正式签证申请

获得维多利亚州政府签证提名后,您就可以向内政事务部递交签证申请。

义务

在申请过程中, 您应同意并遵守以下义务: 

申请人义务

  • 我已阅读(或已有人向我宣读)申请内容, 谨此确认申请所载信息真实无误
  • 我确认, 本人符合内政事务部商业创新与投资(永久)签证(子类别888)的所有签证资格要求
  • 若本人的联系方式在永久签证获批后第一个五年内发生变化, 我会通知维多利亚州政府, 且我同意积极参与维多利亚州政府可能开展的任何调查活动
  • 我真切承诺在维多利亚州继续从事商业、创业或投资活动
  • 我真切承诺继续在维多利亚居住

维多利亚州政府——

  • 可与内政事务部及维多利亚国库公司分享申请及申请人在维多利亚州从事商业/投资活动的相关信息
  • 保留就此申请或相关事宜与申请人直接联系的权利
  • 无处理签证事务的法定权限, 也不会为申请人向内政事务部或行政上诉庭提出辩护
  • 不为申请人从事的任何投资或商业活动背书, 对于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做出与本申请相关之任何商业决策、商业活动或投资或其他活动而遭受的任何财务损失、成本或费用, 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除非经维多利亚州政府明确书面同意, 否则, 若未能遵守上述条件, 可能导致维多利亚州政府撤回对申请人签证的提名。

如有任何签证提名资格相关的问题,请通过电邮联系维多利亚州技术与商业移民计划:businessmigration@liveinmelbourne.vic.gov.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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