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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为永久签证, 可让您继续在澳大利亚从事投资和商业活动。您必须获得州政府或领地政府的提名。

资格要求

签证条件

欲知您是否符合本签证条件, 请详阅内政事务部商业创新与投资(永久)签证(子类别888)的签证要求。

维多利亚州提名条件

维多利亚州签证提名有效期为三个月。向内政事务部递交签证申请时,敬请考虑这一点。

债券所有权与主签证申请人转换

若您在子类别888永久签证申请阶段与配偶/事实伴侣转换主签证申请人角色,请务必确保指定投资债券当初是由您和配偶/事实伴侣共同持有的。

临时签证提名义务

由维多利亚州政府提名并持有临时签证的申请人,必须证明其符合接受维多利亚州提名时约定的提名条件。

指定投资

您必须出示在维多利亚国库公司的指定投资证据,且应在整个临时签证期间持有该投资。

您可以在维多利亚州财政公司网站上找到更多有关维多利亚州政府债券指定投资的信息。

在维多利亚州生活

您必须出示在临时签证期间已在维多利亚州建立住所并承诺继续在维多利亚州居住的证据。

额外商业或投资活动

在申请商业创新与投资(永久)签证(子类别888)投资者类别提名时,您和(或)您的配偶必须在持有临时签证期间已满足下列额外投资要求。

188维多利亚州提名申请日期额外投资要求额外投资金额额外要求
2019年7月22日前 您必须证明,在持有临时签证期间,已在维州进行了额外的商业或投资活动。这可包括股票、房地产及投资维州的公司或生意等。 无要求——然而,您的投资必须为维州经济带来了经济效益。 无要求
2019年7月22日当日或之后 您必须证明,在持有临时签证期间,已在维州额外投资了不少于50万澳元的资金。该投资必须在维州提名后进行,之前的投资不可用于满足该条件。 50万澳元的资本投资 申请人必须在商业创新与投资(永久)签证(子类别888)投资者类别提名申请日算起的至少前12个月里连续持有该投资。
以下为符合条件的投资选项:
  • 通过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人/经纪公司进行的一项投资,且其需在维多利亚州设有运营办公室并雇佣员工。这可包括对风投基金的投资;
  • 房产投资也会被考虑,但其不能作为申请人的个人或家庭用途;
  • 购买维多利亚州的私有公司也视为符合条件;
  • 若购买维多利亚州私有公司的股份能增加该公司的价值,则将被考虑,但不能是从现有股东处购买股份;
  • 购买上市公司的股份(澳交所上市等),但仅限通过维多利亚州基金管理公司或经纪公司购买;
  • 投资家庭信托不被视为符合条件。
维多利亚州允许子类别188投资者类别签证持有人在提名后的任何时间内更改额外投资活动,但前提是他们仍继续满足上述要求。

从澳大利亚实体或居民处获得的借款不可用于满足该要求。

申请流程

在正式申请签证前,您应先申请维多利亚州签证提名。向维多利亚州政府申请签证提名共有两个步骤:

第1步:申请签证提名

您需注册成为本网站用户,然后填写商业创新与投资签证(子类别888)投资者类别申请表。

您需准备以下申请文件,并根据要求上传:

  • 商业创新与投资(永久)签证(子类别888)提名条件表
  • 代理/代表委托书(若适用)
  • 指定投资的证据——维多利亚国库公司签发的债券持有声明或若投资已到期,则应有维多利亚国库公司签发的书面确认函
  • 在维多利亚州居住的证据,如租赁协议、房产所有权文件或子女入读维多利亚州学校的证明
  • 在维多利亚州从事额外商业或投资活动的证据,包括:
  1. 若为股票,出示股份证书和积极管理证据
  2. 若为商业活动,出示当前和以往的ASIC(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摘要
  3. 若为投资房产,出示产权证明和最近的租赁协议
  • 若您满足新冠特许权的要求,请在线上申请表中提供关于您如何满足相关要求的信息

所有表格均可从支持文件和表格页面下载。

签证提名办理

办理时间不尽相同。自填写并递交签证提名申请之日起,正常可在四周内获知办理结果。

补充信息

若需更多信息来评估您的申请,我们会与您或您的代理(若适用)联系。

提名结果

我们会以电邮方式向您或您的代理(若适用)通知签证提名申请结果。

第2步:递交正式签证申请

获得维多利亚州政府签证提名后,您就可以向内政事务部递交签证申请。

义务

在申请过程中, 您应同意并遵守以下义务: 

申请人义务

  • 我已阅读(或已有人向我宣读)申请内容, 谨此确认申请所载信息真实无误
  • 我确认, 本人符合内政事务部商业创新与投资(永久)签证(子类别888)的所有签证资格要求
  • 若本人的联系方式在永久签证获批后第一个五年内发生变化,我会通知维多利亚州政府,且我同意积极参与维多利亚州政府开展的任何调查活动
  • 我真切承诺在维多利亚州继续从事商业、创业或投资活动
  • 我真切承诺继续在维多利亚居住

维多利亚州政府——

  • 可与内政事务部及维多利亚国库公司分享申请及申请人在维多利亚州从事商业/投资活动的相关信息
  • 保留就此申请或相关事宜与申请人直接联系的权利
  • 无处理签证事务的法定权限,也不会为申请人向内政事务部或行政上诉庭提出辩护
  • 不为申请人从事的任何投资或商业活动背书,对于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做出与本申请相关之任何商业决策、商业活动或投资或其他活动而遭受的任何财务损失、成本或费用, 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除非经维多利亚州政府明确书面同意, 否则, 若未能遵守上述条件, 可能导致维多利亚州政府撤回对申请人签证的提名。

如有任何签证提名资格相关的问题,请通过电邮联系维多利亚州技术与商业移民计划:businessmigration@liveinmelbourne.vic.gov.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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